全國文獻傳遞服務

基於資源共享的理念,各圖書館乃籌組館際合作組織,以館際合作的方式提供讀者取得資料的管道,協助讀者向國內外其他單位申請影印或借閱資料。「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https://ndds.stpi.narl.org.tw ) 提供讀者透過該系統可以查詢國內圖書館「中西文及大陸期刊聯合目錄」、「學術會議論文索引」、「Concert 電子期刊聯合目錄」以及「國科會研究報告索引」等,待確定館藏地後,可直接線上申請館際合作。

本館服務對象

本校教職員生(不含兼任教師、推廣部學員、校友、燕巢鄉居民及合作館之讀者)

申請使用說明

  1. 申請館際合作個人帳號:請先於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申請館際合作個人帳號(※請詳實填寫各欄資料,於「所屬單位或學校名稱」一欄中點選「樹德科技大學圖書館」,並牢記所設定之密碼)。
  2. 於申請前請先查詢本館館藏目錄,凡是本館無蒐藏之資料、館藏資料已經遺失或破損不堪使用者,均可以申請文獻傳遞服務。
  3. 向他館借書或複印所需之資料,申請文獻傳遞服務除必須遵照對方圖書資料單位之相關規定外,並須遵守著作權法,一人同時申請文獻傳遞服務其上限為10件。
  4. 線上填寫申請單,請依表單填寫申請資料;申請期限之設定:如讀者在申請文獻複印或借閱圖書,依所需而設定申請件之申請期限時,該申請期限係指被申請館處理好之期限,非讀者可取得申請件之時限,請讀者作申請時需特別注意。
  5. 線上申請後,請於接獲本館繳款通知時需先繳款後,本館才會送申請單于對方館作申請;申請件到館後,系統會自動發通知,請讀者至本館取件;取件地點為圖書館一樓辦公室。
  6. 透過全國文獻傳遞服務所借閱之圖書,除需支付被申請館求要之各項費用外,需另支付所借圖書寄回對方館之郵資,該筆費用於預繳款時一併收取;借閱圖書若未依規定日期還書者,需依資料存藏單位之逾期罰款辦法繳交罰款。
  7. 如繳款後欲取消申請件,請先至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查詢該件處理狀況,如被申請館已處理完畢則無法取消,讀者仍須支付該申請件之費用;如被申請館尚未處理完畢請來電與承辦人連絡以向對方館請求取消該申請件。
  8. 申請資料(圖書)收到之時間,國內部份約1-7天不等,視各單位作業速度和傳遞方式而定;若採傳真或Ariel(Internet上的文件影像傳遞系統)可較快速取得,但收費較高。國外部份約在7-20天不等,故若有時間上的要 求,請特別在申請單註明有效日期。
  9. 本服務收費標準如國內申請件則依各館收費規定;如國外申請件則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之收費規定(所有資料均可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中查得)。
    >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使用辦法

業務承辦人

林安然 07-6158000 轉 2305